关于毕业生学位信息勘误、查询等事项的办理须知 |
2024-03-12 (点击: ) |
一、学位信息勘误 1、勘误的范围:2008年9月1日之后授予学位的毕业生,其本人学位信息均已上网可查。如发现学位授予信息有误,可联系学校申请勘误。 2、勘误的内容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专业名称、学位照片等学位授予信息。 3、勘误申请及办理流程 (1)申请人向学校咨询是否符合学位信息勘误范围; (2)如符合,申请人提交学位信息勘误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; (3)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; (4)校学位办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及材料进行复核确认。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平台申请勘误,并报送申请及证明材料。 (5)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:(1)学位信息勘误申请表;(2)本人身份证扫描版;(3)学位证书扫描件。 二、学位信息查询 1、2008年9月之前获得我校授予的学士、硕士学位证书的同学,学信网上不提供学位信息的在线查询,可在学信网上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(即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》)。 2、2008年9月以来获得我校授予学位的毕业生,其学位信息均已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(备案)系统中注册,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信网“学信档案”进行网上在线查询本人学位授予信息,含学位获得者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专业、学位类别和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。 3、如证书遗失或其他情况,毕业生本人需查询其获得的学位授予相关信息,可向毕业前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,学院核实本人身份后,由学院向校学位办提出查询申请。 4、如用人单位核实我校毕业生获学位信息真伪,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企业用户查询方式获取;也可向学校学位办提供相关证明协助查询、核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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